供 货 合 同
购货方(甲方):
供货方(乙方): 果美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经甲、乙双方协商,愿意建立订货、送货关系,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,保障双方利益,特订立此合同。
一、订单方式:
1、下单方式:甲方向乙方订购的 水果、蔬菜、菇类、肉类 等品种,必须提前一天于 17:30 时间之前以 微信 方式向乙方下订单,并及时通知乙方确认订单,订单内容应清晰表明订购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送货时间和特殊要求等,乙方必须按甲方订购的要求送货(如其中一方临时变更联系微信、邮箱、电话,需提前沟通)。
2、交货时间:乙方应保证每天 9:00 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。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点接收货物,当面验清,如有异常,及时提出解决。
3、特别说明:节日/春节放假提前一周告知,并经双方协商放假期间供货时间。
二、质量和数量保证:
1、质量保证:果蔬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;冷冻类及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;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,确保每日新鲜。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损耗超15%可申请退货或换货。乙方接货时,要认真验收,有问题应及时反馈解决。如出现退换货情况,甲方应于当天上午11:00前完成退换货。遇缺货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。
2、质量异议期:鉴于新鲜食材属于易变质商品,双方确认质量异议期为甲方收到货物48小时内。
3、数量保证:保证所配品种斤两的准确性;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,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,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,甲方一份、乙方两份,作为送、收货、财务对帐的凭证。
三、价格确认:
1、由双方协商确定,按 汇款 方式结算。
报价周期:水果、蔬菜、菇类每10天定价一次;
肉类、塘鲜类每15天定价一次;
海河鲜及其他送货当天甲乙双方确定价格。
2、结收货款时,双方应严格按确定后的价格及其送货清单予以结算。
3、若遇台风、暴雨或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等原因造成的供货品种价格急剧上涨,乙方可临时调整价格。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,经双方确认后执行。
四、结算方式:
1、结账周期:每月结帐 1 次,每月5号之前必须核对好上月帐单,12号前支付上月货款。节假日顺延。
2、双方对帐完毕后,如需开发票,由乙方提供发票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,发票内容要求符合税务机关要求,开具明确的货物明细,包括货物种类、数量、金额、税率、税额等。
3、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:
①开发票对公汇款:
公司名称:
开户行:
账号:
②不开发票对私汇款:
收款人:
开户行:
账号:
五、付款依据:以双方当日共同签定认可的原始配货单据为准,不准擅自涂改,如任何一方有涂改行为,需双方确认并当天对数签字为准,则将按照原始单据的最高款项为收款依据。
六、器具保管:乙方配送器具(水果筐、送菜筐)因需要留在乙方作业场所,甲方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乙方;如有遗失,甲方须照价赔偿。
七、合同期限: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,甲方付清所欠乙方所有款项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,合同续约另做签署。
六、合同终止:甲方对乙方送货有任何意见,可随时向乙方反映,乙方应及时改进;改进无效甲方有权中止与
乙方的合作。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。
九、争议处理:上述条款未尽事宜,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。对本合同发生争议,协商无效时,可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。
十、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备注:甲方有特殊情况未按时付款,应当说明原因,两天内及时付款。如延时到期未付款,乙方有权马上停止供货。
双方协议附加条款:
副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单位负责人: 发 单位负责人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固定电话: 固定电话:
日 期: 年 月 日 日 期: 年 月 日
注:合同样板可协商修改